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精神,结合学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福利姬的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2. 2015级全日制统招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截止前6个学期已有成绩,无不及格课程(含通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不低于2.80,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主修其它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毕业时能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且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推荐免试。
二、推荐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
2. 所有申报推免的学生必须坚持学术诚信原则,一旦发现学生有违反学术诚信行为,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  
3. 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系系主任、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及研究生教学秘书任组员。推免工作小组下设专家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
4. 在计算学生综合排名时,按学业成绩占80%,综合考核成绩占20%的比例,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原则上不得超过按专业学业成绩排名3位。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核定排名和名单。
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及第一课堂之外取得的各种学术成果。学院的综合考核方案细则见附件。
三、推荐名额分配
福利姬
2019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福利姬
2019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 
    
  | 
   
   
    专 业  | 
    名额  | 
    
  | 
   
   
    
  | 
   
   
    资源勘查工程(基地班)(21人)  | 
    15  | 
    
  | 
   
   
    资源勘查工程(矿调)卓越班(54人)  | 
    11  | 
    
  | 
   
   
    普通班(170人)   | 
    23  | 
    
  | 
   
   
    本硕博  | 
    2  | 
    
  | 
   
   
    普通班分专业指标分配  | 
    
  | 
   
   
    资源勘查工程(固体):35人  | 
    5  | 
    
  | 
   
   
    资源勘查工程(油气):57人  | 
    7+1(加1表示与石油工程共用)  | 
    
  | 
    
  | 
   
   
    石油工程:57人  | 
    7+1(加1表示与勘查油气共用)  | 
    
  | 
    
  | 
   
   
    煤层气工程:21人  | 
    3  | 
    
  | 
   
  
 
 
“本硕博”计划由学院在2015级已参加该计划的学生中择优推荐为免试生。
四、推荐程序
1.9月7日 向学生公布学院工作流程、方案、细则及相关规定,完成按照学业成绩排序工作。
2.9月8日学生交报名申请表;同时交加分表及证明材料 (过时不候)。
3.9月9日完成按照学业成绩及加分排序工作。
4. 9月10日面试,具体事宜由学生所在系安排,产生推免名单并公示。
5.9月12日经院长、书记及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后送教务处。
6.9月12日前上报学校“创新人才(35人)”的申请人名单,上报名额不超过本院2015级学生人数的1.5%;“支教计划(11人)”的申请人名单, 上报名额不超过本院2015级学生人数的1.5%;“师范大学计划(4人)”的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材料。具体安排看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网站。“李四光计划”的学生,由学生本人9月8日前将有关材料送交院教务科。学院鼓励学生踊跃报名参加学校层面的各项计划.
7.今年所有推免生都要参加学院的综合排名(包括面试)。学院对参加校层面推免生预先考核,再进行学校层面的面试选拔。 
“创新人才”将限制学院上报人数,学院按2015级学生人数的1.5%上报参加面试的学生,学院按报名人数进行筛选后上报学校参加面试,福利姬为4名。
“支教计划” 将限制学院上报人数,申报者必须是福利姬
(武汉)注册志愿者,学院按2015级学生人数的1.5%上报参加面试的学生。学院按报名人数进行筛选后上报学校参加面试,福利姬为4名。
 福利姬
  
2018年9月6日
附件:
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分细则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成绩构成
  申请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研究生的学生按综合成绩入选,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考核成绩*20%。
  其中学业成绩为前三年所学课程(不含公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为方便综合成绩计算,将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转换公式为:60+(平均学分绩点-1)*10。
综合考核成绩包含专家面试成绩与奖励加分,学院规定,专家面试成绩与奖励加分的比例为1:1。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原则上不得超过按学业成绩排名3位。
二、福利姬
项目加分具体细则(以下八类中每类只能选择最高分值加分,每类中的每一项只能加一次分值)
福利姬
保研加分表(请学生打印此表和加分材料一起交)
 
  
   班号:       姓名:               联系电话:  | 
  
  
   1.学术竞赛类(除挑战杯取前六名,其他赛事只取前三名)(院学工组认定)  | 
   备注(请此栏详细注明加分项目)  | 
  
  
   获奖级别  | 
   奖项  | 
   分值  | 
   
  | 
  
  
   全国(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  | 
   一等奖  | 
   5  | 
   
  | 
  
  
   二等奖  | 
   4  | 
   
  | 
  
  
   三等奖  | 
   3  | 
   
  | 
  
  
   省市(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  | 
   1  | 
   
  | 
  
  
   校级  | 
   一等奖  | 
   1  | 
   
  | 
  
  
   二等奖  | 
   0.7  | 
   
  | 
  
  
   三等奖  | 
   0.5  | 
   
  | 
  
  
   2.科研类(院教务科认定)  | 
   备注(请此栏详细注明加分项目)  | 
  
  
   被SCI、EI、SSCI检索的论文  | 
   第一作者  | 
   5  | 
   
  | 
  
  
   第二作者  | 
   3  | 
   
  | 
  
  
   核心期刊(学校承认的重要期刊)  | 
   第一作者  | 
   2  | 
   
  | 
  
  
   第二作者  | 
   0.5  |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优秀结题  | 
   主持人  | 
   2  | 
   
  | 
  
  
   骨干成员  | 
   1  | 
   
  | 
  
  
   国家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5  | 
   
  | 
  
  
   国家实用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  | 
   1  | 
   
  | 
  
  
   3.外语类(院教务科评分)  |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特等奖  | 
   3  | 
   
  | 
  
  
   CET4成绩  | 
   大于等于550  | 
   2  | 
   
  | 
  
  
   CET6成绩  | 
   大于等于530  | 
   2  | 
   
  | 
  
  
   出国英语 成绩  | 
   TOEFL  | 
   大于97  | 
   2  | 
   
  | 
  
  
   雅思  | 
   大于6.5  | 
   2  | 
   
  | 
  
  
   
  | 
  
  
   4.计算机、行业水平类(院教务科认定)  | 
   备注(请此栏详细注明加分项目)  |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高级资格  | 
   3  | 
   
  | 
  
  
   中级资格  | 
   2  | 
   
  | 
  
  
   初级资格  | 
   1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类专业除外)  | 
   四级证书  | 
   3  | 
   
  | 
  
  
   三级证书  | 
   2  | 
   
  | 
  
  
   二级证书  | 
   1  | 
   
  | 
  
  
   行业证书  | 
   高级资格  | 
   3  | 
   
  | 
  
  
   中级资格  | 
   2  | 
   
  | 
  
  
   初级资格  | 
   1  | 
   
  | 
  
  
   5.综合类(院学工组认定)  | 
   备注(请此栏详细注明加分项目)  | 
  
  
   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团干、学生干部荣誉  | 
   全国  | 
   3  | 
   
  | 
  
  
   省级  | 
   2  | 
   
  | 
  
  
   校级  | 
   0.5  | 
   
  | 
  
  
   暑期“三下乡”  | 
   省级个人  | 
   1  | 
   
  | 
  
  
   校级一等  | 
   0.5  | 
   
  | 
  
  
   校级其它  | 
   0.3  | 
   
  | 
  
  
   6、体育类竞赛获奖(院学工组认定)  | 
   国家  | 
   2  | 
   
  | 
  
  
   省级  | 
   1  | 
   
  | 
  
  
   参与全国大型文艺汇演  | 
   
  | 
   1  | 
   
  | 
  
  
   7、参加入伍服兵役(院学工组认定)  | 
   
  | 
   2  | 
   
  | 
  
  
   8、国际组织实习(院学工组认定)  | 
   
  | 
   5  | 
   
  | 
  
 
注:加分项目中竞赛类应为学校组织参加的比赛,所有申报项目不得重复加分,所有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8日下午5点。